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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普惠金融视角下网络借贷平台创新发展研究(3)

来源:数字与缩微影像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08-1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3.建立完善的交易数据共享机制 信息不对称是导致网络借贷平台资金供给者盲目投资、遭遇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严重的甚至可能导致血本无归。应用数字

3.建立完善的交易数据共享机制

信息不对称是导致网络借贷平台资金供给者盲目投资、遭遇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严重的甚至可能导致血本无归。应用数字化技术,比如大数据采集、云计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可以给资金供给者提供一定帮助,让他们看到更多历史数据信息,并且决定是否要进行投资,这也有利于网络借贷平台对资金需求者进行全面评估,从而更好地确定资金需求者的真正需求,对风险进行控制。所以,在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过程中,需要借助于云计算技术、大数据技术,让所有的信息变得更加透明化,对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环境进行净化,保证资金的供给方和真正有资金需求的一方都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4.对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模式进行创新

不断创新经营模式才能提高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防范能力,每一个网络借贷平台的商业模式基本都相同,平台的服务、业务等都比较同质化。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客户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元化,满足客户需求的定制化以及个性化金融服务成为网络借贷行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内容,网络借贷平台应该要学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不断对经营模式进行创新。比如网络借贷平台的资产端可以重新定位,专门服务小额贷款、中小企业以及有发展潜力的农民、城市低收入人群等,这有助于将网络借贷和实体经济结合起来。再比如加强借贷平台与保险机构、商业银行的合作,实现第三方担保、履约保证、资金存管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利用数字化技术,比如大数据技术、区块链技术等,减少网络借贷平台中的坏账和死账比例,提高网络投资者的收益水平,保证其实现稳健收益。

四、结语

综上所述,数字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让金融行业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有了很大程度的拓展,网络借贷平台开始出现,而且发展十分迅速,短短十年之内就已经成为数字普惠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不力,导致一些违规借贷行为出现,给资金投资者带来较大风险。对此,必须要不断强化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将其当作网络借贷平台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内容,完善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水平,保障网络借贷行业实现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1] 李文凯,黄圆,孟垚希,等.P2P网贷行业风险及监管对策研究[J].吉林金融研究,2019,(05).

[2]谭中明,钱珍,王书斌.新监管体系下我国P2P网贷风险管控现状的检视及改进对策[J].西南金融,2019,(04).

[3]杨彦龙.新规视角下P2P网贷监管研究[J].武汉金融,2018,(02).

[4]邱兆祥;向晓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8,(01).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技术在普惠金融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普惠金融发展具有十分良好的数字技术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完善,尤其是在数字化技术的助推下,现代支付体系逐渐成熟起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数字金融技术的应用,也是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体现,而且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也让我国的支付电子化程度有了十分明显的提升,大众可以享受更便捷、更高效的金融服务,并且扩大了普惠金融的覆盖面。数字技术对于普惠金融的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推动作用,在数字技术发展和应用的背景下,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也很迅速,并且逐渐成为普惠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但由于行业监管不力,网络借贷行业乱象丛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借贷非法筹集资金。对此,鉴于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问题,对资金供给方以及资金需求方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建立更加安全的网络借贷环境,是网络借贷行业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加以重视的问题。当前网络借贷平台的利率水平比较高,资金供给方和需求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等现象越来越突出,为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必须要提出数字普惠金融监管对策,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1]。一、我国网络借贷平台发展概况网络借贷平台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基于互联网基础产生的,2007年我国出现了第一家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这标志着我国的网络借贷平台正式形成。发展到2010年,我国的市场经济形势越来越严峻,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着较大的资金难题,融资难、融资贵是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困境,这就给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机遇,有很多中小企业开始转向网络借贷平台。而且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是金融行业多元化发展的一个重要体现,当这种全新的借贷方式出现并且开始广泛应用起来之后,网络借贷的整体交易规模逐年增长。网络借贷平台的特点十分显著,与传统的借贷方式相比较可以发现,网络借贷无门槛,收益高,灵活度也很强,这些特点让网络借贷迅速成为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网络借贷行业主要分布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比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网络借贷行业发展较快,借贷平台的数量总共有一千余家,占全国网络借贷平台总量的70%左右[2]。这个行业的快速发展,也潜藏了很多问题,比如监管不力,导致资金风险的问题频繁出现,这也是网络借贷平台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比较严峻的挑战。在金融监管联动下,2018年我国开展了大规模的网络借贷平台整治活动,各大平台经历了残酷的竞争,按照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发展,淘汰了一批不合规的网络借贷平台,剩余的平台合法化程度较高,这也让我国的网络借贷逐渐进入健康的发展轨道。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6月底的网络借贷平台数量已经超过2000家。二、网络借贷的监管现状网络借贷的发展,迎合了一部分客户的需求,其主要的服务对象是“长尾”客户群,力求实现普惠金融的市场价值。我国政府对于现有的金融监管制度进行改革,也体现出政府对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视。从2014年开始,网络借贷监管也成为原银监会监管范畴内的对象,在2015年时还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网络借贷平台的信息中介定位、业务规范以及监管框架等进行了明确地定位。2016年我国开始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全面整顿,并且发布了相关文件,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权利、义务、违规风险等进行明确,尤其是对借款的差别限额进行了详细叙述,这也标志着我国的网络借贷有了正规的监管制度,是网络借贷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3]。2017年,我国的网络借贷发展十分迅速,而且经过十年的发展,网络借贷的规范性也逐渐提高,各个省市都相继出台了关于网络借贷行业的监管政策和配套办法。2017年3月原银监会正式下发文件,要求网络借贷平台的客户资金必须由第三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同时还对委托人、存管人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要求存管人,即银行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并且对于没有完成存管以及存管过程不够规范的网络借贷平台进行整顿,整改的期限为期六个月,随后将一部分网络借贷平台纳入我国信息披露系统中,到2017年年底信息披露系统中的网络借贷平台越来越多。由于网络借贷行业发展迅速,乱象丛生,我国成立了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办和网络借贷整治办等专业机构,对网络借贷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监管,明确在网络借贷过程中的三个基本原则,即“不发生处置风险、不发生系统性区域风险、不发生大规模群体事件”,而且还规定了整改验收原则,对网络借贷平台进行集中性整改。随后形成了“1+3”基本制度框架,在这个框架的指引下,我国的网络借贷行业实现了规范化发展,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政策体系。同时,随着相关主管部门的政策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监管文件也越来越详细,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每个网络借贷平台的行为也都越来越规范,让行业内的非法集资问题得到了改善,一些拿钱跑路的现象也开始减少,从此,网络借贷行业从一个无序、快速发展的状态转向有序、平稳发展。我国的网络借贷政策监管的核心是合规监管、控制风险、包容,在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组的领导下,借贷合规现象开始减少,取得了一些成就,在此基础上,需要研究制定出一些必要的监管标准,加快网络借贷行业长效发展[4]。三、数字普惠金融视角下网络借贷平台创新发展对策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网络借贷是实现普惠金融的一个方法,可以有效弥补互联网金融中的薄弱环节,将互联网金融与实体经济联系起来,让互联网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政府应该积极营造一个相对宽松,而且比较规范的金融监管环境,对网络借贷行业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并且对该行业进行有效监管。网络借贷平台也应充分利用了现代数字技术手段,不断创新经营模式,让网络借贷平台的服务覆盖面越来越广,降低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交易成本、时间成本,有效提高互联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满意度。1.完善普惠金融监管体系目前我国的数字金融监管体系还不够健全,对数字金融体系进行监管的方式比较单一,国家层面上的各国金融主管部门之间的金融监管通知和指引不能保持同步。对此,国家在制定监管政策、实施监管政策的时候必须要保持协调性。早在2017年时成立了国务院金融发展委员会,这也标志着金融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有效地加强了金融监管协调能力。目前,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为“一委一行二会”,对普惠金融监管体系而言是一种创新,而且还创建了针对普惠金融发展的行业协会,强调普惠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对普惠金融体系中的风险进行化解,使用法律手段来规范普惠金融体系。由于普惠金融体系的发展是需要各个部门、各层级之间相互协调的,所以各级金融管理部门应该要从多方面着手,比如科技、人才、物力等方面,都必须要加强,并且要不断加强风险的监测与分析能力,提高金融机构的科技应用水平,将数字普惠金融纳入到宏观和微观的框架之中,把握好金融监管力度。另外,还可以有效地运用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区块链技术等,建立远程监控平台,对网络借贷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一旦发现有风险出现的可能,就要及时发布预警信号,保证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对称。2.维持适当的网络借贷利率水平适当的借贷利率水平是保证网络借贷平台平稳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渐次放开利率、实现利率市场化可以促进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减少违规行为。在网络借贷平台以及网络借贷交易行为中,利率是一个很重要的参数,是资金的供给者和资金需求者都很关注的指标,也决定了网络借贷平台能不能继续生存下去。由于行业监管不力,有的借贷平台以虚假的、高于市场规律的利率来吸引资金供给者,一些资金供给者又太看重利益,所以出现了非理性投资或者投机投资的行为,最终造成巨大损失。对此,必须要对网络借贷平台的利率水平进行控制,这个参数的产生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比如网络借贷融资市场的资金供求关系、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等,利率水平并不是由网络借贷平台自行决定的,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等建立起专门的信用评价体系,对资金需求方和资金供给方的信用进行评价,然后根据信用等级采取不同的利率水平,利用这种与信用挂钩的差异性利率来引导大家进行诚信交易,保证资金安全。与此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必须要对整个行业的利率水平进行调控,设定一个融资利率的上限,不能任由融资利率随意发展,还要增加利率波动的弹性,以免出现违规的交易行为。网络借贷平台自身也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建立规范、合法的管理体系,有效降低网络借贷平台的成本,提高网络借贷平台的收益水平。3.建立完善的交易数据共享机制信息不对称是导致网络借贷平台资金供给者盲目投资、遭遇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严重的甚至可能导致血本无归。应用数字化技术,比如大数据采集、云计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可以给资金供给者提供一定帮助,让他们看到更多历史数据信息,并且决定是否要进行投资,这也有利于网络借贷平台对资金需求者进行全面评估,从而更好地确定资金需求者的真正需求,对风险进行控制。所以,在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过程中,需要借助于云计算技术、大数据技术,让所有的信息变得更加透明化,对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环境进行净化,保证资金的供给方和真正有资金需求的一方都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4.对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模式进行创新不断创新经营模式才能提高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防范能力,每一个网络借贷平台的商业模式基本都相同,平台的服务、业务等都比较同质化。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客户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元化,满足客户需求的定制化以及个性化金融服务成为网络借贷行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内容,网络借贷平台应该要学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不断对经营模式进行创新。比如网络借贷平台的资产端可以重新定位,专门服务小额贷款、中小企业以及有发展潜力的农民、城市低收入人群等,这有助于将网络借贷和实体经济结合起来。再比如加强借贷平台与保险机构、商业银行的合作,实现第三方担保、履约保证、资金存管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利用数字化技术,比如大数据技术、区块链技术等,减少网络借贷平台中的坏账和死账比例,提高网络投资者的收益水平,保证其实现稳健收益。四、结语综上所述,数字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让金融行业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有了很大程度的拓展,网络借贷平台开始出现,而且发展十分迅速,短短十年之内就已经成为数字普惠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不力,导致一些违规借贷行为出现,给资金投资者带来较大风险。对此,必须要不断强化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将其当作网络借贷平台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内容,完善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水平,保障网络借贷行业实现规范化、可持续发展。参考文献:[1] 李文凯,黄圆,孟垚希,等.P2P网贷行业风险及监管对策研究[J].吉林金融研究,2019,(05).[2]谭中明,钱珍,王书斌.新监管体系下我国P2P网贷风险管控现状的检视及改进对策[J].西南金融,2019,(04).[3]杨彦龙.新规视角下P2P网贷监管研究[J].武汉金融,2018,(02).[4]邱兆祥;向晓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8,(01).

文章来源:《数字与缩微影像》 网址: http://www.szyswyx.cn/qikandaodu/2020/0814/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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