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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对税收征管方式的挑战及对策研究(2)

来源:数字与缩微影像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08-1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二、数字经济对现行税收征管方式的挑战 经济与税收具有一定的逻辑相关性,数字经济与税收征管方式也具有较密切的逻辑相关性。如前所述,数字经济

二、数字经济对现行税收征管方式的挑战

经济与税收具有一定的逻辑相关性,数字经济与税收征管方式也具有较密切的逻辑相关性。如前所述,数字经济是借助数字技术及其衍生产品参与财富创获的活动,特别是借用大数据技术所拥有的“4V”特征——Volume(大量)、Velocity(高速)、Variety(多样)、Value(价值)[14]参与财富创获的活动。因此,数字经济既会对传统经济形态发展产生新的挑战,即对传统私人产品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活动产生巨大的冲击,也会不断扩展数字经济的领地,从内容到形式进行系统性重构,同时对传统形态的公共产品创获机制形成新的冲击和挑战,从而倒逼公共产品供需体系与机制的创新和优化,包括税制、税法体系,以及征管方式的创新与优化。

数字经济对现行税收征管方式的冲击与挑战,可分述如下:

(一)数字经济通过对现行税制的挑战,冲击征管方式

税制是税收制度的简称,是指税收治理之税收道德与税法规范体系的总和。因此,数字经济对税制的冲击与挑战,主要是对税收权利与义务规范体系的冲击与挑战,是对税收权利与义务规范体系的重新调整,核心是征纳税人之间,以及征纳税主体各自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具体说,由于基于“4V”特征之数字技术及其衍生产品介入财富的创获活动,即介入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之财富创获活动,使财富创获活动利益相关者各方权利和义务分配的前提和基础发生变化。这就使基于传统税源形态的税制、税法体系,即德定与法定权利与义务分配体系,发生相应的调整与变化。

这也就是说,数字经济会通过对现行税制构成的冲击与挑战,进而影响税法体系与征管方式。一方面表现在数字技术及其衍生产品,主要是大数据技术介入私人产品生产、交换、分配、消费之财富创获过程中,对私人产品生产、交换、分配、消费方式进行创新与重构,特别是对私人产品创获投入与产出效率的正负效应,对私人产品创获数量与质量产生正负影响,从而影响税法体系与征管方式。另一方面则表现在对公共产品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之财富创获活动过程、方式以及结果产生正负效应,就是对公共产品创获数量与质量产生正负影响,从而影响税法体系与征管方式。毋庸置疑,数字经济对于现行税收制度、征管方式的影响是全面的,既涉及对税制要素本身的影响(诸如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纳税地点、纳税环节和法律责任等),也涉及对税收管辖权划分的影响,对现行征管体系的影响,以及对于转让定价问题的影响等等。[15]

由于经济与税收的逻辑相关性,伴随税源形态的不断创新与变化,必然要求税制、税法与之相适应。数字经济所具有的特征,将使得涉税数据收集难度大,使得现行税制缺乏独立交易原则、常设机构定义模糊、忽视研发税收抵免等缺陷凸显,从而对税收治理,诸如税制、税法以及税收征管方式产生冲击与挑战,需要尽快调整和适应。另一方面,由于数字技术及其衍生产品的介入,也会为公共产品性价比的提升提供历史性的机遇和动力。就是说,如果数字技术及其衍生产品使用合法得当,比如征管权力扩张与监督联动,则会为私人产品的结构性优化、效率与性价比的整体提高产生积极的保障和推进作用,有助于发挥税收的聚财、调控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不公等职能,从而最大限度地增进全社会和每个国民的福祉总量,促进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而且从长期看,数字技术的运用,客观上有助于提高制度类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包括促进税制、税法、征管方式等税收治理机制的升级与优化。反之,如果运用不当,则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加剧征纳税人之间涉税信息的不对称问题,背离税收治理的终极目的。

(二)数字经济通过对现行税法体系的挑战,冲击征管方式

数字经济既对现行税制带来冲击与挑战,自然对现行税法体系也将产生一定的冲击与挑战,也会对现行征管方式形成冲击和挑战。这是因为税制包含税法,税法体系是税制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同时,税法是调节征纳税者之间重大社会利害行为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权力性规范,数字经济对税法的挑战更需要关注。

数字经济对税法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对税法合意性的挑战,也就是对税法民意基础广泛性的挑战。因为税法是一种权力规范体系,是在权力保障下的征纳权利与义务之重大利益交换体系,权力民意基础广泛性是决定征纳权利与义务之利益交换体系公正与否的前提。即,权力民意基础越广泛,则纳税权利与义务之利益交换越可能公正,反之则越可能不公正。毋庸讳言,数字技术及其衍生产品的引入,有助于消减征、纳税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可大面积激活纳税者的权利主体意识,越来越在意税权民意基础广泛性的问题,即税权的合法性问题。同时,数字技术及其衍生产品的引入,纳税者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在意和呼唤税法体系的优化与转型,追问税制创建、税法优化的终极目的,叩问税法的自由人道、法治限度、民主等最高道德价值问题,以及公正、平等等根本道德价值问题,以及诚信、便利、节俭等重要道德价值问题,对纳税人、税率、征税对象、减免税等要素进行道德价值层面的审视与检视。

文章来源:《数字与缩微影像》 网址: http://www.szyswyx.cn/qikandaodu/2020/0814/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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